【轉載】水泥納入碳市場,起步階段控制強度不設配額總量限制,行業自律與碳交易協同并進
發布時間:2025-05-12 01:28:26
“雙碳參考”專欄第八期
水泥納入碳市場,起步階段控制強度不設配額總量限制,
行業自律與碳交易協同并進
水泥行業要將行業自律與碳交易協同并進,推動水泥行業高質量發展。碳市場啟動實施階段(2024—2026年度)采用強度控制模式,不設配額絕對總量控制,水泥企業應將減碳重心聚焦于降低碳排放強度,單純增加產量、背離市場需求而盲目超產也不會獲得更多碳配額;相關政策明確了配額盈缺率將控制在較小范圍,結合水泥市場需求下降趨勢和行業利潤總額來看,企業即便超產也較難獲取碳收益。水泥企業要堅持行業自律,合規生產,保持供需動態平衡;獲得碳收益,要加強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在替代原燃料、提高能效、協同處置等減碳方面下功夫。
2025年4月15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有關工作的通知》(環辦氣候函〔2025〕140號)(以下簡稱《通知》),對重點排放單位名錄管理、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配額分配清繳管理等工作做出部署。

一、啟動實施階段實施強度控制,不預設絕對配額量上限,配額量與產品產量掛鉤
1.邊實施、邊完善
《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要求按照“邊實施、邊完善”的工作思路,啟動實施階段(2024—2026年度)和深化完善階段(2027年度—)兩個階段做好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相關工作,實現積極穩妥有序擴大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范圍。
2.啟動階段以強度控制分配配額,不預設絕對配額量上限,配額量與產品產量掛鉤

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就《工作方案》明確了以下內容:
(1)2024—2026年度不設絕對總量控制
碳排放控制的原則:基于強度控制的思路分配配額,合理控制配額盈缺率,不預設絕對配額量上限,配額量與產品產量掛鉤。為實現碳排放控制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考慮到我國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碳排放總量還未達峰,因此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階段未采用基于絕對總量控制的思路,而是基于強度控制的思路分配配額,也為下一步過渡到總量控制提供緩沖、奠定基礎。
(2)根據單位產品產量碳排放的平均或先進水平設定基線
基于強度控制的碳排放管理政策,根據單位產品產量碳排放的平均或先進水平設定基線。低于基線排放水平的企業將存在配額盈余,高于基線排放水平的企業將存在配額短缺,不限制企業生產,鼓勵先進企業多生產。
二、水泥行業管控對象是硅酸鹽水泥熟料生產企業
水泥行業的化石燃料燃燒、工業過程等產生的溫室氣體直接排放被納入管控,而管控的溫室氣體種類為二氧化碳。
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水泥行業中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單位作為重點排放單位,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管理。
水泥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名錄包括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代碼為3011的硅酸鹽水泥熟料生產企業,不包括非硅酸鹽水泥熟料生產企業。

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水泥制造指以水泥熟料加入適量石膏或一定混合材,經研磨設備(水泥磨)磨制到規定的細度,制成水凝水泥的生產活動,還包括水泥熟料的生產活動。

依據《硅酸鹽水泥熟料》(GB/T 21372-2024),硅酸鹽水泥熟料是以適當成分的生料煅燒至部分熔融,所得以硅酸鈣為主要礦物成分的產物。水泥熟料按用途和特性分為通用水泥熟料、低堿通用水泥熟料、中抗硫酸鹽水泥熟料、高抗硫酸鹽水泥熟料、道路水泥熟料、中熱水泥熟料和低熱水泥熟料等品種。

《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 水泥行業》(CETS—AG—02.01—V01—2024)中的《附錄D 數據質量控制方案要求的填報說明》明確了熟料類別,熟料類別按硅酸鹽水泥熟料、白色硅酸鹽水泥熟料、鋁酸鹽水泥熟料、硫(鐵)鋁酸鹽水泥熟料類別填報。其中,硅酸鹽水泥熟料的品種包括通用水泥熟料、低堿通用水泥熟料、中抗硫酸鹽水泥熟料、高抗硫酸鹽水泥熟料、中熱水泥熟料、低熱水泥熟料、道路硅酸鹽水泥熟料、油井水泥熟料、核電工程用硅酸鹽水泥熟料等;白色硅酸鹽水泥熟料的品種為白色硅酸鹽水泥熟料;鋁酸鹽水泥熟料的品種為鋁酸鹽水泥熟料;硫(鐵)鋁酸鹽水泥熟料的品種包括硫鋁酸鹽水泥熟料和鐵鋁酸鹽水泥熟料。

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重點排放單位,不再參與相同溫室氣體種類和相同行業的地方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碳排放權交易。發電、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重點排放單位通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開展碳排放配額集中統一交易。
三、水泥行業年度碳排放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
(1)啟動實施階段(2024—2026年度)
2024年度作為水泥行業首個管控年度,2025年底前完成首次履約工作。
主要目標:以夯實碳排放管理基礎、推動重點排放單位熟悉核算報告、核查、配額分配、配額清繳、市場交易規則為主要目標,培育經營主體,樹立“排碳有成本、減碳有收益”的低碳發展意識,提升碳排放管理能力,完善市場監管,提升各類主體參與能力和管理水平。
配額管理:2024年度配額分配量與其經核查的實際碳排放量相等,所有企業均無配額缺口,無需支付履約成本。
2025、2026年度配額采用碳排放強度控制的思路分配,激勵先進、鞭策落后,企業所獲得的配額數量與產能產出掛鉤,合理確定配額盈缺率,各行業配額整體盈虧平衡。根據碳排放強度績效設置調節系數上下限,將所有企業配額盈缺率控制在較小范圍內,不會對行業企業發展產生收縮性效應。
(2)深化完善階段(2027年度—)
配額分配方法更加科學精準,建立預期明確、公開透明的行業配額總量逐步適度收緊機制。
主要目標:政策法規體系更加完善,監督管理機制更加健全,各方參與市場能力全面提升。碳排放數據質量全面改善,數據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全面加強。
配額管理:對標行業先進水平優化配額分配方法,推動單位產品產量(產出)碳排放不斷下降。
四、國家生態環境部制定指南,控排目標和行業年度配額分配方案
生態環境部負責牽頭做好擴圍工作;根據行業工藝特點、碳排放特征、管理能力和減排成本等因素,制定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碳排放核算報告和核查指南;組織各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開展月度存證;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制定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年度碳排放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
五、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制定重點排放單位名錄、向重點排放單位分配配額
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按照相關條件,制定本行政區域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名錄;通過全國碳市場管理平臺報送,同時向社會公開,并組織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完成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全國碳市場管理平臺開戶;實施“國家—省—市”三級數據質量審核,在生態環境部組織下,各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月度存證數據開展技術審核,對化石能源消費量等關鍵參數進行嚴格把關;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重點排放單位年度排放報告開展核查,核查結果作為配額分配與清繳的依據;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根據年度碳排放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通過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向本行政區域內重點排放單位分配配額,并組織開展履約。
六、重點排放單位企業登記、編制報告、按年度足額清繳配額
重點排放單位完成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全國碳市場管理平臺開戶;根據所在行業核算報告指南要求,編制年度排放報告,制定并嚴格執行數據質量控制方案,依法依規開展檢驗檢測,對關鍵參數進行月度存證,并通過全國碳市場管理平臺報送,并對所報告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按年度向所在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足額清繳其碳排放配額。

(根據《通知》整理)
七、行業自律與碳交易協同并進,互為補充,相互促進
行業自律是內在約束機制,是行業內部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政策,自發承擔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責任的行業共識和行為準則,是對行業長遠利益的考量,對于保障行業健康高質量發展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通過行業自律,水泥企業自發地優化產能布局、協調供需關系以穩定市場預期、提高產品質量,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環境。
碳排放權交易機制是通過市場手段對碳排放資源進行配置,形成外部約束,為企業傳遞明確的碳排放經濟成本信號,激勵企業更加積極地履行自律責任,促使企業主動加大節能降碳改造投入。后期,在深化完善階段(2027年度—),碳排放權交易機制還有機會利用市場力量倒逼低效落后產能退出,增進行業自律。
碳市場啟動實施階段(2024—2026年度)采用強度控制模式,不設配額絕對總量控制,水泥企業應將減碳重心聚焦于降低碳排放強度,單純增加產量、背離市場需求而盲目超產也不會獲得更多碳配額;相關政策明確了配額盈缺率將控制在較小范圍,結合水泥市場需求下降趨勢和行業利潤總額來看,企業即便超產也較難獲取碳收益。水泥企業要堅持行業自律,合規生產,保持供需動態平衡;獲得碳收益,要加強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在替代原燃料、提高能效、協同處置等減碳方面下功夫。水泥行業要將行業自律與碳交易協同并進,推動水泥行業高質量發展。